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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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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05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注:上述大额存单均为三年期,可随时转让变现,产品起息日为公司购入该产品当日。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做好现金管理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界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3、公司内部审计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并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决定产品类及投资期限,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

  注:上述大额存单均为三年期,可随时转让变现,产品起息日为公司购入该产品当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38,700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7013   债券简称:创维转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维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7日期间,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创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1.19元/股)的130%(含130%)。若在未来触发“创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创维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创维转债”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了1,04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10.4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72号”文同意,公司10.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创维转债”,债券代码“12701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0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最新转股价格为11.19元/股(自2022年5月6日生效)。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创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19元/股)的130%(含130%)。若在未来触发“创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创维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创维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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