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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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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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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申请已受理,等待开庭。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申请人。

  3、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00,471,855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

  一、关于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仲裁委”)发送的关于“(2022)沪仲案字第1061号争议仲裁案”受理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申请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华茂良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一:Etonenet(Hong Kong)Limited[移通網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移通”)

  被申请人二:黄家骁

  被申请人三:张迪新

  受理日期:2022年5月25日

  二、关于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事项的起因

  公司及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签署《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Etonenet(HongKong)Limited、黄家骁、张迪新收购上海移通网络有限公司、上海恒瑞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之总协议书》(以下简称《收购协议书》),共同受让上海移通100%股权。2019年初,公司发现上海移通原实际控制人黄家骁、总经理宦一鸣涉嫌虚构业务,虚增业绩及利润,存在合同诈骗行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1年5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第(2020)京01刑初6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移通员工叶某、杨某、林某、张某犯合同诈骗罪,上诉期间,各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但截至目前,该案件主要涉案人员宦某某、黄某某、王某某、陶某逃匿,尚未归案。

  前述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2月28日、2019年4月25日、2021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

  (二)仲裁请求及有关依据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认为被申请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公司陷入认识错误,骗取了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且已由刑事判决书予以了认定。为充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向被申请人就部分损失提起索赔,并向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

  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基于《收购协议书》已支付的股权转让现金对价153,352,990元,并支付该款项所产生的利息暂计47,118,865元;

  2、 请求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就上述仲裁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裁决本案仲裁费用、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由上述被申请人承担。

  三、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未披露诉讼或仲裁事项共15笔,涉及金额累计约合715.26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金额约合409.37万元人民币,作为被告涉及金额约合305.89万元人民币,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除本公告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仲裁案件尚未审理,因此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有关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未来,公司会继续采取其他法律措施追偿上海移通事项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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