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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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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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利润较上年降幅较大,一是原材料、化工辅料及能源价格同比上升,二是因吉林新冠疫情管控采取了减产措施,同时部分人员驻厂及防疫等支出增加。以上因素均影响成本、费用上升,最终导致利润同比下降;
2.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是因子公司吉林凯美克开始生产销售碳纤维,经营现金流较上年增加所致。
涉及变动幅度较大的科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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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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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 吉林市3月初爆发新冠疫情,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2022第13号)》,公司及各子公司采取了减产措施,并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受疫情影响临时减产的公告 》。
2. 2022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将在正式批文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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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德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东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晓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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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德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东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晓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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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德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东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晓敏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