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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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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7日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王兰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7,049,179,5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3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7,049,179,5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38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人,代表股份442,548,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677%。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无法现场参会,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3,999,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8%;反对17,23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4%;弃权7,949,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8,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367,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02%;反对17,230,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936%;弃权7,949,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96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3,999,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8%;反对17,23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4%;弃权7,949,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8,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368,0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02%;反对17,230,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936%;弃权7,949,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96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3,701,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6%;反对17,699,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1%;弃权7,778,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8,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070,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2429%;反对17,699,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9995%;弃权7,778,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7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37,811,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6,442,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4%;弃权4,925,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6,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179,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4311%;反对6,442,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4558%;弃权4,925,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6,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556,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3663%;反对17,036,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7%;弃权450,586,6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5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9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413,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3204%;反对17,036,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497%;弃权8,098,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3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340,946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0.9722%;反对83,848,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9468%;弃权3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340,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0.9722%;反对83,848,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9468%;弃权3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0%。

  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6,606,631,216股。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826,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3559%;反对19,423,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5%;弃权448,929,8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5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683,3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1555%;反对19,423,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890%;弃权6,441,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455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9,304,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3343%;反对23,398,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19%;弃权446,476,8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476,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161,2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3.8115%;反对23,398,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2%;弃权3,988,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8,6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年04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4,942,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562%;反对6,183,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7%;弃权448,052,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54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799,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53%;反对6,183,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弃权5,564,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57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年05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43,306,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981%;反对100,628,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75%;弃权5,244,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8,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67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6.0766%;反对100,628,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2.7384%;弃权5,244,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8,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85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兰玉 同意股份数:5,552,370,347股

  1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许斌  同意股份数:5,562,088,256股

  11.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谢海深 同意股份数:5,585,172,561股

  11.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邓建军 同意股份数:5,585,162,163股

  11.05.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耿立唐 同意股份数:5,585,214,064股

  11.06.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常广申 同意股份数:5,562,548,2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兰玉 同意股份数:312,256,047股

  1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许斌  同意股份数:321,973,956股

  11.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谢海深 同意股份数:345,058,261股

  11.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邓建军 同意股份数:345,047,863股

  11.05.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耿立唐 同意股份数:345,099,764股

  11.06.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常广申 同意股份数:322,433,959股

  提案12.00 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独立董事张玉柱  同意股份数:5,562,810,667股

  12.02.候选人:独立董事苍大强  同意股份数:5,594,678,703股

  12.03.候选人:独立董事高栋章  同意股份数:5,578,786,306股

  12.04.候选人:独立董事马莉  同意股份数:5,586,065,50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独立董事张玉柱  同意股份数:322,696,367股

  12.02.候选人:独立董事苍大强  同意股份数:354,564,403股

  12.03.候选人:独立董事高栋章  同意股份数:338,672,006股

  12.04.候选人:独立董事马莉  同意股份数:345,951,207股

  提案13.00 监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朱华明  同意股份数:5,596,838,959股

  13.02.候选人:马志和  同意股份数:5,589,231,18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朱华明  同意股份数:356,724,659股

  13.02.候选人:马志和  同意股份数:349,116,887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熊孟飞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5月27日召开职代会各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选举胡月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胡月明简历如下:

  胡月明,男,1986年0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曾任河钢唐钢运营改善部部长助理,河钢集团战略企划部系统创新高级经理、海外事业部主任经济师兼风险管理高级经理,河钢股份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现任河钢股份综合管理部部长。胡月明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董事胡月明直接进入公司董事会,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5月27日召开职代会各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选举孙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孙伟简历如下:

  孙伟,女,1974年0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政工师,曾任河钢承钢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棒线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宣传部(企业文化工作部、统战部)副部长、部长,河钢股份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河钢钢研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孙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监事孙伟直接进入公司监事会,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2022年0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兰玉为公司董事长,选举许斌为副董事长。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许斌为公司总经理、李卜海为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贾国生、李茂广、吝章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广申为公司总会计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梁柯英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兰玉、许斌、胡月明、苍大强、张玉柱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王兰玉为主任委员;聘任马莉、高栋章、张玉柱、许斌、常广申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马莉为主任委员;聘任张玉柱、高栋章、马莉、王兰玉、胡月明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张玉柱为主任委员;聘任高栋章、苍大强、张玉柱、王兰玉、许斌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高栋章为主任委员。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8日

  简历:

  王兰玉,男,1965年0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钢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兰玉持有公司股票190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许斌,男,汉族,1965年0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许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贾国生,男,1964年0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钢集团舞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钢集团舞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钢集团舞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现任河钢股份副总经理、党委常委。贾国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茂广,男,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河钢股份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钢新材董事长。李茂广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吝章国,男,1971年0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钢邯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河钢技术研究总院副院长,河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河钢股份副总经理。吝章国持有公司股票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广申,男,汉族,1968年0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邯宝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河钢股份邯郸分公司财务部部长,河钢股份财务负责人,现任河钢股份董事、总会计师。常广申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卜海,男,1965年0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处法律事务室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总法律顾问,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河钢集团总法律顾问、资本运营部总经理。现任河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李卜海符合交易所关于董秘任职资格的要求,并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李卜海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311)66770709,传真:(0311)66778711,电子邮箱:libohai@hbisco.com,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梁柯英,女,1973年0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河钢股份公司证券部董秘处处长、董秘事务专员、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现任河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师、证券事务代表。梁柯英符合交易所关于证代任职资格的要求,并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梁柯英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电子邮箱:liangkeying@hbisco.com,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监事会于2022年0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05月20日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参加会议的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朱华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朱华明简历如下:

  朱华明,男,1970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讲师,曾任河钢集团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朱华明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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