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3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数量488,801,2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5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469,928,6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5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18,872,5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12%。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18,872,5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12%。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其中,以下第8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

  ■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

  8.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9,9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18,872,574股。

  表决结果:

  ■

  除审议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君、孙钊;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