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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督导券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并办理原募投项目专户的销户手续。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践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决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活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动和依靠企业自身、员工力量进行扶贫济困、赈灾救助工作,关心、帮助、支持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

  为规范公司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倡导管理层、干部及员工自愿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公益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票8票,赞成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额度(或等额外币)为不超过100.00亿元(含),在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对担保事项进行管控,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融资审批情况在子公司范围内调配使用担保额度,不需要另行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变更和/或补充文件。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涉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议案尚须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93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7,770,069股,发行价格为20.1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92.4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6,510,380.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13,489,612.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0]014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原募投项目为“集成电路用8-12英寸半导体硅片之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50,000.00万元,计划建设期为3年,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64%,2021年度项目实现的效益为8,622.54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52,573.60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78.35%,结余募集资金97,589.94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已形成月产能8英寸55万片,12英寸15万片产能,本次变更事项不影响后续项目进度。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备注:最终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包括利息收入等,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中环领先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为117,000万元,目前,中环领先自有资金较为充足,根据公司资金安排,调整资金使用计划,能够支撑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后续根据项目安排完成投资。

  结合公司在光伏材料产业规划布局,匹配G12产品性价比优势在终端体现明显产业化应用发展迅速、日益增长的差异化客制化产品订单需求,为最大化募集资金效益,公司结合现阶段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决定对原募投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集成电路用8-12英寸半导体硅片之生产线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97,589.9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含累计利息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DW四期项目”的建设,此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9.86%。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DW四期项目,将新增年产30GW太阳能光伏硅片(G12)产能。新募投项目DW四期项目在经济性、效益性等方面具备良好市场优势,且更符合目前行业、市场的变化及发展趋势,新募投项目具备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能够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变更募投项目有利于推动公司G12硅片产能释放,发挥G12硅片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硅片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市场占有率,缓解行业对优质产能供不应求的局面,推动光伏发电LCOE(度电成本)持续降低和BOS成本优化,实现光伏发电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面平价上网。

  本次变更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30GW高纯太阳能超薄硅单晶材料智慧工厂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应材”),公司持股98.08%,对其拥有控制权;

  3、项目建设地址:江苏省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建设内容:新增年产30GW太阳能光伏硅片(G12)产能;

  5、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0,435.0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拟通过非公开发行“集成电路用8-12英寸半导体硅片之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全部资金、公司自筹资金。

  6、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铺底调试费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7、建设周期:10个月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满足业务持续扩张的需要

  公司产品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日益旺盛的趋势下,应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扩大公司优质生产能力,避免未来因产能不足而制约公司业务的持续扩张,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硅片行业的市场地位。此外,公司生产能力的扩充将有利于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盈利空间,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2)保持公司在光伏硅片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占有率优势,抢占市场先机

  公司坚持“光伏材料综合实力全球第一”战略目标,匹配G12产品性价比优势在终端体现明显产业化应用发展迅速、日益增长的差异化客制化产品订单需求实施本次项目投资,推动公司G12硅片产能释放,有利于发挥G12硅片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硅片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市场占有率。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全面综合实力和行业积淀

  公司作为光伏产业的创变者与引领者,始终坚持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秉承集约创新、集成创新、联合创新、协同创新的理念,加速优势产能建设,在全球范围内实施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共同发展的商业创新路径,与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共享发展,得到行业客户认可。

  (2)雄厚的研发资源和扎实的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围绕设备理论产能提升、产品质量升级和成本下降开展了多项技术创新活动并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know-how,同时加速了生产过程中全流程的工业4.0的应用和升级,保持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促使公司技术与产品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①本次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可能还会受到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项目投资预期可能无法实现。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政策及环境的变化,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提高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及竞争力,以增强风险应对能力。

  ②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将新增年产30GW太阳能光伏硅片(G12)产能,预计利润率9.94%(投资回收期3.70年),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四、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年产30GW高纯太阳能超薄硅单晶材料智慧工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环应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欧”)增资125,000.00万元,再由天津环欧向中环应材增资125,000.00万元。结合公司资金规划,计划上述125,000.00万增资事项中的55,000.00万使用募集资金方式增资,增资路径不变,即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天津环欧增资55,000.00万元,天津环欧再以该部分募集资金向中环应材增资55,000.00万元;同时,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环应材在不超过42,6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施借款之日起,至本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用于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

  五、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中环应材

  1、公司名称: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氿大道

  3、法定代表人:赵春蕾

  4、注册资本:26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单晶硅、多晶硅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17年6月23日

  7、股权情况:中环股份持有中环应材98.08%股权,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创科”)持有中环应材1.92%股权。

  8、履约能力:中环应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其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17,756.57万元,总负债158,953.80万元,净资产158,802.7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9,819.92万元,净利润40,764.12万元(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287,405.48万元,总负债80,697.90万元,净资产206,707.57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9,109.14万元,净利润7,807.03万元(未经审计)。中环应材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重大或有事项。

  10、中环应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环欧

  1、公司名称: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3、法定代表人:赵春蕾

  4、注册资本:392,552.00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6、成立日期:2000年8月29日

  7、股权情况:中环股份持有天津环欧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72,479.89万元,总负债213,630.20万元,净资产358,849.6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5,838.56万元,净利润75,053.46万元(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557,945,88万元,总负债158,221.87万元,净资产399,724.01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5,367.62万元,净利润750.61万元(未经审计)

  9、天津环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存在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增资及提供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天津环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应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均对两家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且两家子公司经营情况均平稳、财务状况均良好、履约风险均可控,故此次增资借款不涉及第三方担保或反担保情形。

  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同意中环应材在建设银行、天津环欧在浦发银行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督导券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并办理原募投项目专户的销户手续。

  八、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适用上述募集资金支付方式等额置换,即变更募投项目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可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操作流程不变。

  九、本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本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30GW高纯太阳能超薄硅单晶材料智慧工厂项目(DW四期项目)”,募集资金97,589.94万元将用于DW四期项目的建设,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中环应材增资55,000.00万元、借款不超过42,6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中环应材、天津环欧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回报社会,于2012年6月发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根据公司新制定的《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管理制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基金会捐助2,217.56万元人民币,用于助力抗疫救灾;助力乡村振兴,面向新能源公司分布式整县开发及在未来拟开展地面项目的目标地区开展光伏助学计划;通过助学项目关心关爱关注困难师生、留守青少年群体等。

  2、由于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在基金会担任执行理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基金会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金会名称: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

  (2)基金会性质:非公募

  (3)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米新滨

  (4)注册资金:200万元

  (5)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TCL国际E城G1栋9楼

  (6)设立批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7)设立时间:2012年6月20日

  (8)业务范围:扶贫济困:1.资助贫困地区发展,资助改善贫困地区人群的生活水平等扶贫济困事业;2.关爱和扶持弱势群体,扶持和资助贫困弱势群体接受就业指导服务;助学:1.资助学校建设、改善教学设施项目等助学公益事业;救灾:1.资助自然灾害公益援助活动,向重大灾害受困人群提供帮助;2.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1年度,基金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849.4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5.1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804.32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在基金会担任执行理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基金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基金会捐助2,217.56万元人民币,用于助力抗疫救灾;助力乡村振兴,面向新能源公司分布式整县开发及在未来拟开展地面项目的目标地区开展光伏助学计划;通过助学项目关心关爱关注困难师生、留守青少年群体等。

  四、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1)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公司的工作部署和规划,公司将发动和依靠企业自身、员工力量进行扶贫济困、赈灾救助等工作,鼓励高管、干部、员工自愿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

  (2)本次向基金会进行捐赠,也是积极落实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体现,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公司自身发展。

  (3)公司将依据《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管理制度》继续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助力公司全面发展。

  2、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2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基金会及其关联人除已披露事项外,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环股份一直致力于“环境友好、员工爱戴、社会尊重、客户信赖”,坚持对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及绿色低碳等相关工作的重视,本次向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契合公司的工作部署和规划,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也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公司自身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向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捐赠2,217.56万元,积极落实企业责任,为抗疫救灾,助力乡村振兴,助学困难师生、留守青少年贡献绵薄之力,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该事项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影响力及增加软实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由于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在基金会担任执行理事长,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中环股份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中环股份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至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2022年6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3至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述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7、8、9、11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2年6月14日下午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9:00-15:00,现场登记请提前致电预约,登记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公司会议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世龙、蒋缘

  电话:022-23789787

  传真:022-23789786

  邮箱:investment@tjsemi.com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9”,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我本人/公司出席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一、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二、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三、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四、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

  五、如果委托人对上述第四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六、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七、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2022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对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统称“子公司”)担保业务的情况进行预计,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类型

  公司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主要包括公司为境内、外子公司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等提供的担保。

  2、担保方及被担保方

  担保方:公司及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中列示的子公司。

  3、担保金额

  本年度担保预计额度(或等额外币)为不超过100.00亿元(含),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57%。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对担保事项进行管控,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融资审批情况在子公司范围内调配使用担保额度,不需要另行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超出上述总额度的担保,需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4、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内有效,未来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间按相应合同约定执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

  6、审批授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变更和/或补充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附件中列示的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融资审批情况调配使用担保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子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力地保证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在办理上述子公司实际担保事项时,除全资子公司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如无特殊情况,需对具体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若其他股东方不具备同比例提供担保的条件或能力,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控股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或等额外币)为不超过100.00亿元(含),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1.36亿元。本次担保事项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51.36亿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①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8.08%,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92%;

  ②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29.92%,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9.40%,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69%,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95%,乐山市仲平多晶硅光电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62%,高佳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42%;

  ③环晟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9.19%,通过控股子公司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8.38%,宜兴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29%,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3.14%。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3、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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