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收购系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六十三的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咸阳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金控”)。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咸阳金控发来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根据咸阳市国资委《关于划转陕西如意广电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通知》(咸国资发〔2022〕61号),咸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陕西如意广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广电”)90%国有股权划转至咸阳金控。上述国有股权划转涉及咸阳金控拥有本公司权益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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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目前,咸阳金控持有本公司股份1,112,759,6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1%。如意广电持有本公司股份108,884,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如意广电90%国有股权划转至咸阳金控后,咸阳金控与如意广电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构成上市公司收购,且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三)权益变动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完成前,本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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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咸阳市国资委、咸阳金控及咸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不向咸阳金控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咸阳金控的日常经营管理,咸阳市国资委可以决定咸阳金控全部董事会成员以及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对咸阳金控具有实际控制权。鉴此,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咸阳金控,实际控制人为咸阳市国资委。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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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咸阳市国资委,控股股东仍为咸阳金控。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咸阳金控已就上述事项编制了收购报告书,并聘请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