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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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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至2022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亚波先生因公出差在外,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雨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76,610,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00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4,585,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0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886,628,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630%。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3、4、5、6项议案,关联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1,057,245,749股。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9,981,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6,596,5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4,571,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6,588,4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4,563,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3、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7,516,4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442%;反对301,839,7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53%;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2,737,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531%;反对301,839,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46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4、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9,099,2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0%;反对10,256,9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6%;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4,320,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8%;反对10,256,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4%;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5、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6,435,9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285%;反对382,920,1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71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41,656,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838%;反对382,920,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153%;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5,932,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92%;反对383,42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003%;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41,153,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293%;反对383,423,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698%;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5月1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3名核查对象在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5月9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该3名核查对象以外的其余核查对象在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5月9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根据上述3名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其股票买卖行为完全基于公开市场信息及个人商业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三、结论

  综上,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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