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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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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2亿元。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999,98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779,507.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220,480.30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已于2022年5月1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总计为22,307.15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保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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