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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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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星光电,证券代码:00244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现将前期披露的相关事项予以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于近日签署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双方核心技术及产业资源等优势,计划在研究开发及业务合作等方面开展深入创新合作,拓展未来业务覆盖。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战略性的合作约定,合作的具体项目将以正式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或正式合同为准,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全面合作协议的公告》。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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