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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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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国华网安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法律意见书中新增具体表决结果等相关内容,现补充更正如下:

  一、“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之“(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补充更正前:

  “公司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B座22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

  补充更正后:

  “公司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B座22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 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之“(一)出席会议人员”

  补充更正前:

  “根据本次会议签到处的统计和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2名,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合计持有股份40,347,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633%。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人,于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股份6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3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10人,于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股份40,280,0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20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补充更正后:

  “根据本次会议的统计和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2名,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合计持有股份40,347,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633%。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人,于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股份6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33%;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10人,于股权登记日合计持有股份40,280,0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200%。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40,1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39%。”

  三、“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之“(二)表决结果”

  补充更正前: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当场分别公布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以及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翔、李琛森、陈金海、梁欣、吴涤非、刘多宏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肖永平、仇夏萍、钟明霞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亚琪、李钰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代表的有效表决获得通过。”

  补充更正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投票结束后,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后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9,416,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930%;反对股数6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309%;弃权股数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7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209,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7.5178%;反对股数6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9197%;弃权股数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5625%。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9,417,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955%;反对股数6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285%;弃权股数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7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210,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7.5420%;反对股数6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8955%;弃权股数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5625%。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9,417,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955%;反对股数6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285%;弃权股数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7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210,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7.5420%;反对股数6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8955%;弃权股数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5625%。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9,40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598%;反对股数6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42%;弃权股数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7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195,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7.1942%;反对股数6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5.2433%;弃权股数3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5625%。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9,38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246%;反对股数6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309%;弃权股数3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4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181,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6.8512%;反对股数6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9197%;弃权股数3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229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9,384,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135%;反对股数6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557%;弃权股数3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3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177,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6.7425%;反对股数6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1612%;弃权股数3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963%。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9,414,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871%;反对股数6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91%;弃权股数30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4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206,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7.4599%;反对股数6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2917%;弃权股数30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24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626,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2.7336%;反对股数2,8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1596%;弃权股数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296,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1.3096%;反对股数2,8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8.2653%;弃权股数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251%。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609,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2.6267%;反对股数2,7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5391%;弃权股数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27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0.8844%;反对股数2,7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5.7968%;弃权股数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318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9,383,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098%;反对股数6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810%;弃权股数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17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6.7063%;反对股数6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5.4076%;弃权股数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8862%。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关于选举黄翔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21%。黄翔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74%。

  11.02关于选举李琛森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18%。李琛森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48%。

  11.03关于选举陈金海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18%。陈金海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51%。

  11.04关于选举梁欣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23%。梁欣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96%。

  11.05关于选举吴涤非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23%。吴涤非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99%。

  11.06关于选举刘多宏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23%。刘多宏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97%。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关于选举肖永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20%。肖永平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66%。

  12.02关于选举仇夏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20%。仇夏萍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65%。

  12.03关于选举钟明霞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22%。钟明霞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92%。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黄亚琪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22%。黄亚琪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90%。

  13.02关于选举李钰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同意股数38,403,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822%。李钰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196,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3.0487%。”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国华网安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补充更正内容不会导致议案表决结果的改变,补充更正后的相关内容与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一致,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更新后的《国华网安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与此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对上述内容的补充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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