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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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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所约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能否最终签订投资协议及实施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公司在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投资建设沃尔核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事宜达成合作,并于2022年5月21日签署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本次合作方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乙方: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投资建设沃尔核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沃尔核材新材料产业园

  2、项目内容:乙方计划建立新材料研发中心、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及新材料生产基地,拟进行辐射改性新材料电子及电力产品、高速通信线、汽车工业线等产品的生产与研发,后期具体产品投产安排由乙方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调整决定。

  3、项目选址:洪山区青菱工业园通用B地块,拟用地面积约100亩。

  4、投资规模:拟投资总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项目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最终规划批准为准。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在乙方依法依规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履行责任和义务如下: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办理项目所需的各种手续报批工作,为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提供宽松的投资环境。

  (2)协调保障项目建设中水、电、路等畅通,协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主动协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建设,为投资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4)甲方在乙方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形下,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贡献奖励、人才相关补贴等优惠政策。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在洪山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在洪山区进行税务登记、项目备案,并以该公司名义进行项目的建设,且经营、纳税期限合计不低于10年。

  (2)乙方应实现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在项目正式投产后实现销售额年度不低于500万元、每亩产业平均实缴税收年度不低于50万元。

  (三)其他说明

  本协议仅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意向性文件。具体投资协议待具备入园条件后由青菱工业园管委会和项目公司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甲方与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确定的原则上签订的项目具体合同为准。双方积极推进合作相关事宜,互不依据本协议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四)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年有效,一年后视项目推进情况可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以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建设新材料产业园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协同推进产业发展规划。此次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在具体项目实施中或存在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等不可预知的风险,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框架协议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与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与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事项尚在推进过程中。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所约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能否最终签订投资协议及实施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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