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总经理全权办理后续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3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并与相关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自贸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

  三、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根据董事会授权,由总经理全权办理与相关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8,287,1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关于首钢股份股票减持计划的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持有本公司股份793,40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与宝武集团于2019年11月7日签署《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首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3,408,440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宝武集团。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88,287,1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与宝武集团在《无偿划转协议》中的约定一致,不存在违反《无偿划转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宝武集团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宝武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宝武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首钢股份股票减持计划的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