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募基金管理人监管办法发布

  (上接A01版)适度放宽公募持牌数量限制,允许同一集团下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管机构申请公募牌照。同时,统一资管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条件,强化了公募业务规则一致性。

  《管理人办法》着力提升机构主体合规风控能力。要求强化投资交易行为管控,严格证券出入库管理,合理设定投资经理权限,建立交易指令事前管控、事中监测及事后分析与审查机制;此外,加强基金管理公司集中统一管理,突出行业文化建设与廉洁从业监管。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如果没有内控制度的完善,再好的制度都有可能只是看起来很美。无论是强化投资交易行为管控,还是加强全覆盖的风险控制,这些硬的措施与软的文化建设配合两手抓。历史的经验证明,只要两手都硬,公募基金大厦的基石会更加坚固。”魏凤春说。

  突出长期考核激励

  《管理人办法》全面构建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要求董事会对经营层实行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基金管理公司应将长期投资业绩、合规风控情况等作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薪酬递延、追索扣回与奖金跟投制度,严禁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此外,着力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机制,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一定股权锁定期,保持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长期稳定,规制股权质押行为,夯实股权事务管理责任。同时,强化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独立董事责任。

  “《管理人办法》体现了对基金管理人扶优限劣。”一位公募基金高管表示,“扶优体现在培育一流资管机构,允许运营外包,鼓励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水平;限劣体现在市场化退出机制,公募基金公司会出现关停并转。”

  《管理人办法》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支持公募主业突出、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REITs、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同时,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实施运营外包。

  《管理人办法》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允许经营失败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并明确风险处置的措施类型与实施程序。同时,强化风险处置过程中全流程管控和各方职责。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