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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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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台23项举措支持抗疫纾困复工复产

  (上接A01版)市场人士认为,部分企业因受疫情严重影响而业绩大幅下滑,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依法对相关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予以适当监管包容,有助于解除其后顾之忧,激发保荐机构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帮助企业尽快渡过难关。

  《通知》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新设证券基金机构,可以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后续补充核查,支持公司在符合开业条件后尽快取得业务许可证。“将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新设证券基金机构现场检查由线下调整为线上,后辅以针对性的补充检查,有利于在确保检查效果的前提下,实现尽早开业,降低疫情对机构经营的影响。”市场人士认为。

  另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保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实施更加灵活的监管安排,包括允许推迟报送相关报表、实行许可备案电子化等。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和利益冲突并报告证监局后,允许在人员配备、隔离制衡、流程管控等方面灵活安排。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处获悉,对于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和利益冲突,并事先报告证监局后,可在人员配备、轮岗休假、隔离制衡、流程管控等方面适当灵活安排。在保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推迟报送相关报表。在业内人士看来,通过实施弹性政策,体现出了监管温度,有利于行业机构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同时实现行业机构正常稳健运营。

  发挥行业机构作用

  《通知》提出,发挥行业机构作用,助力抗疫和复工复产。其中,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发挥融资中介职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开展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引导证券公司与股权质押到期还款困难的客户,协商展期3至6个月。对于因疫情防控实施隔离或者接受救治的融资融券客户,尽量减少强制平仓,柔性处理。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存在流动性困难的实体企业,证券公司可视情况对其股票质押展期3至6个月,或通过补充担保物等方式暂缓违约处置。对因隔离或接受治疗无法及时处理融资融券问题的投资者,支持证券公司适当延长补充担保品的时间,暂缓实施违约处置。通过实施柔性政策,缓释融资主体流动性困难,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明确,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积极以自有资金申购旗下基金产品,积极发挥专业投资者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抗疫相关企业。鼓励证券公司设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通过私募基金子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私募基金产品,对接相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符合规范整改要求的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可设立专门的二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此举提高了行业机构设立私募资产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的积极性,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获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供有力支持。”市场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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