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城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号)和《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5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5月18日前十名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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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