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94,959,9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92,959,9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8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4,460,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2,460,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07%。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提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梅小明、吴剑飞、黄振亮、马年生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788,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6%;反对16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599%;反对1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0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7%。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焦成倩、侍文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