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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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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8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西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5项议案,其中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9涉及的关联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回避表决;议案10涉及的关联股东姚勇、夏英元、杨玉兰、刘登华已经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柳卓利、晏国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西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联董事王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补选王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总法律顾问增设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生兼任总法律顾问(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王博先生简历

  王博,男,1981年4月出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浦发银行西安分行国际结算岗、营业部会计结算岗、金融部产品经理,永安保险陕西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理赔管理中心总经理,永安保险咸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新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战略综合部资深经理、市场协同部资深经理。现任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登华先生简历

  刘登华,男,197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董秘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动信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北京腾道科技公司总经理。现任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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