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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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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3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61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22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共同对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截至目前,因相关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多,公司及年审会计师等尚未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于6月1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3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及冻结情况

  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分别持有公司5,128.68万股股份、5,000.89万股股份、3,870.5645万股股份。其中,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累计被质押了5,128.68万股股份、累计被冻结了5,128.68万股股份;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累计被质押了5,000万股股份、累计被冻结了5,000.01万股股份;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累计被质押了3,800万股股份、累计被冻结了3,870.5645万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已被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累计被冻结股份大部分已完成解除冻结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尚有少部分被冻结股份正在办理解除冻结过程中。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没有被质押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冻结情况

  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分别所持有的公司5,128.68万股被冻结股份、5,000万股被冻结股份、3,800万股被冻结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1、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

  注: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被冻结股份正在办理解除冻结手续中。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相关文件。

  2、股东告知函。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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