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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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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5月20日起,增加宁波银行、东北证券、第一创业、西南证券、万联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宁波银行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

  二、本次东北证券、第一创业、西南证券、万联证券开通业务具体情况:

  ■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一年;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和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三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5.“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上述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5月19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上述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对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理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公司直销中心对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基金代理销售机构设置的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

  3、本次调整仅对上述基金的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进行调整。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5月20日起,苏宁基金开通本公司旗下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

  二、 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2年5月20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苏宁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苏宁基金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者,费率折扣以苏宁基金具体安排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苏宁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苏宁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1号

  联系人:王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5月20日起,太平洋证券、第一创业、国元证券、宏信证券开始代理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代码:A类015761,C类015762)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5月19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上述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对场外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理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公司直销中心对场外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基金代理销售机构设置的场外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场外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场外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

  3、本次调整仅对上述基金的场外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进行调整。

  4、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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