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联合财富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华融晟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苏维娜、吴明祥、顾琦: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基于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QTDY2016240)及信托指令受托持有深圳中商华融投资咨询(有限合伙)合伙份额90.5714%,因信托计划已终止,本公司已解除受托责任,信托财产以终止时原状方式返还给受益人北京宇轩天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故本公司拟将名下的深圳中商华融投资咨询(有限合伙)全部合伙份额变更登记至北京宇轩天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如有任何异议,可联系本公司陈黎,联系邮箱:chenli@nitic.cn。
特此通知。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