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1 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完毕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因硅巢项目研发和进一步扩大生产投资资金需求,以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74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9,371,700股。公司于2022年5 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2022年5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高学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高学明先生自2022年5月13日减持数量过半开始至今没有再实施减持行为,根据自身安排,决定调整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目前实施的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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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高学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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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高学林先生于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141.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1%。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高学明先生已就减持股份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