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茂股份”)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茂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 至2022 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和名称如下:

  ■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详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10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5月1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相关文件:

  (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朝晖、高柱生

  联系电话:0556-5919977

  联系传真:0556-5919978

  电子邮箱:hmgf@huamao.com.cn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邮政编码:246018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会议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健康码、行程码,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2)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50”,投票简称为“华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50,股票简称:华茂股份)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性质:□国有法人;□境内一般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外法人;□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2年5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2年5月    日至2022年5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