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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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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国华,证券代码:000004)于2022年5月16日、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超过30倍,且2022年5月16日、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1%。除上述增持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此后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目前正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相关回复材料,并将于5月19日前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彭瀛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45,545股于近日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彭瀛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45,545股被司法冻结,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该股东承担业绩补偿义务,该股东处于非冻结状态的股份为10,687,733股,超过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冻结事项暂未影响业绩补偿方案的实施。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彭瀛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注:上述比例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冻结股份为公司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的股份,负担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440A009799号)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440A009802号),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2021年度合计应补偿23,155,018股,其中彭瀛应补偿7,876,433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以上业绩补偿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彭瀛持有的本公司12,233,278股股份曾于2022年4月21日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此后于2022年5月10日全部解除冻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及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彭瀛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545,545股,处于非冻结状态的股份为10,687,733股,超过彭瀛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冻结事项暂未影响业绩补偿方案的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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