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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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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总股本为2,578,394,76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831,776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分配比例,即1,793,794,088.80元(含税)=2,562,562,984股×0.7元/股(含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6.957018元(含税)=1,793,794,088.80元(含税)÷2,578,394,760股×10。

  公司本次实际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实际参与分配股本×转增比例,即512,512,596股=2,562,562,984股×0.2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本次实际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1.987719股=512,512,596股÷2,578,394,760股×1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090,907,356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957018元/股)÷(1+0.1987719)。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因回购股份,参与权益分派股本由2,563,842,524股调整为2,562,562,984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831,776股后的2,562,562,984股为基数【注】,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793,794,088.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512,512,59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090,907,356股。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831,776股后的2,562,562,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578,394,7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090,907,35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5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2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15,831,776股不享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090,907,356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3990元。

  2、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5,831,776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分配比例,即1,793,794,088.80元(含税)=2,562,562,984股×0.7元/股(含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6.957018元(含税)=1,793,794,088.80元(含税)÷2,578,394,760股×10。

  公司本次实际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实际参与分配股本×转增比例,即512,512,596股=2,562,562,984股×0.2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本次实际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1.987719股=512,512,596股÷2,578,394,760股×1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090,907,356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957018元/股)÷(1+0.1987719)。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咨询联系人:张莉瑾、曾淑颖

  咨询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电话:0575-8612537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2-03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控股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新和成控股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现将相关增持方案披露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新和成控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1,903,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5%。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胡柏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02,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一致行动人胡柏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63,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上述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5,669,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7%。

  3、新和成控股集团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新和成控股集团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承诺事项:新和成控股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新和成控股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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