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19,923,658.88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分配总额不变,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5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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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
咨询联系人:钟华
咨询电话:028-83332761
传真电话:028-8333276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2021年度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