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地点:由于上海疫情防控原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受限,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以电话(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向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电话(视频)会议接入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主持人:陈锦石董事长
6、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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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决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与分红派息方案》、《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2021年度报告和摘要》、《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事项授权额度的议案》、《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和《关于为重庆万涪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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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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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王婷、周芙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