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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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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2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人,代表股份1,393,658,6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6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259,608,6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807%。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34,049,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9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43,011,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43,008,3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0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155,808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502,8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508,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0%;反对50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155,808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502,8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508,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0%;反对50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015,008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反对502,8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140,8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67,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7%;反对50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0%;弃权1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015,008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反对502,8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140,8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67,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7%;反对50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0%;弃权1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015,008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反对502,8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140,8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67,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7%;反对50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0%;弃权1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015,008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反对643,6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67,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7%;反对6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015,008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反对643,6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67,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7%;反对6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8,368,992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54%;反对25,289,616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6%;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721,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027%;反对25,289,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8,605,506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24%;反对25,030,102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0%;弃权23,0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958,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26%;反对25,03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939%;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8,628,506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0%;反对25,030,102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0%;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981,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61%;反对25,03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9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8,628,506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0%;反对25,030,102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0%;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981,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61%;反对25,03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9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志远、舒明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2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4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所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一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曾买卖公司股票,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核查,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是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之前,其交易行为系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实施,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外,自查期间有二十三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上述交易行为系相关人员自身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实施,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和制订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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