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三)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数为371,340,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360,584,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941%;网络投票股东为12人,代表股份数为10,756,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3%。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12,446,25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87,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47%;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0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贵华先生回避表决。

  (八)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20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20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20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273,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9,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41%;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七)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八)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九) 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一) 公司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二)公司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三)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四)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五)公司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六) 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七)公司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八)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七、议案十八、议案十九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