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星期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胡煜斌先生(由于董事长陈朝辉先生另有公务,无法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胡煜斌先生代为主持);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87,680,5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25,191,522股的62.0099%。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86,907,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86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86,907,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86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3,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36%。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3,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236%。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逐项审议);
(1) 发行规模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债券期限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债券利率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发行方式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担保情况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上市场所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发行方案的最终确定
本项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87,65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股份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为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386,911,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6%;反对股份769,0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5%;反对股份769,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5%;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为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386,911,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6%;反对股份769,0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5%;反对股份769,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5%;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臻臻先生、张龙翔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