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3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4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山西一心堂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山西一心堂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2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总额为13,000万元,具体额度在不超13,0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2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以下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6,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6,0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3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关于一心堂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关于一心堂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4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关于一心堂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关于一心堂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山西一心堂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山西一心堂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2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总额为13,000万元,具体额度在不超13,0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2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以下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6,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6,0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裁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内部控制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涉及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客户、供应商交易及资金入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涉及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客户、供应商交易及资金入来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3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3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具备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000股全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同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4月14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0年5月12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512.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42元/股。
7、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2.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0%;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1人,授予价格为10.42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2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9、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月26日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8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0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3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号),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8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475%;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1人,授予价格为19.08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6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
12、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建平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1年4月13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6月4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04.48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8、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3月22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4.32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吕雪玲、赵智华、韩艳微、安建苹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吕雪玲、赵智华、韩艳微、安建苹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系原激励对像吕雪玲、赵智华、韩艳微、安建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596,180,525股的0.01%。《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中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因主动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回购注销。”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96,180,525股减少至596,102,525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审核程序
1、董事会意见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78,000股限制性股票,其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据《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该部分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4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78,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36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000股全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0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同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4月14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0年5月12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512.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42元/股。
7、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2.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0%;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1人,授予价格为10.42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2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9、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月26日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8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0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3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号),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8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475%;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1人,授予价格为19.08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6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
12、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建平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1年4月13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6月4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04.48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8、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3月22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4.32万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吕雪玲、赵智华、韩艳微、安建苹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1、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史青、杜桂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0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史青、杜桂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系原激励对像史青、杜桂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596,102,525股的0.005%。《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中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因主动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回购注销。”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0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96,102,525股减少至596,070,525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审核程序
1、董事会意见
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0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32,000股限制性股票,其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据《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该部分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2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20,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9.0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3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9.0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完成此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596,180,525股减少至596,070,525股,注册资本将由596,180,525元减少至596,070,525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管控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现行《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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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38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4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