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做市商权利方面,上交所将根据做市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于积极履行做市义务的做市商,将给予交易费用减免或激励。
做市商义务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做市商应使用自有资金,并通过向上交所备案的专用证券账户开展做市交易业务,不得利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开展做市交易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做市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参照自营持有股票,纳入证券公司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计算,适用权益变动披露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此外,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对做市商的监督管理也是重中之重。为防范做市交易业务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潜在利益冲突,《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实施细则》亦对做市技术系统、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重大变化报告等方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并明确了上交所可对做市商开展检查,以保障做市业务合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