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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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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6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86,815,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

  2、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桑德集团所持有公司的71,156,560股股份,占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38.09%,占公司总股本的4.97%。

  3、本次拍卖所导致的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拍卖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近日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6日10时至2022年5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司法拍卖活动,将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所持公司合计71,156,560股股份,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桑德集团为不同主体公司,在生产及管理方面均保持独立,此次桑德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成功与否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拍卖所导致的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鉴于本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6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13.94亿元(其中债权债务纠纷4.49亿元、工程建设及其他经营事项诉讼9.4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起诉讼12.67亿元(其中行政诉讼10.58亿元、工程建设及其他经营事项诉讼2.09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26.6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7%。

  2、鉴于公司目前涉诉总体金额较大,部分涉诉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或尚在协商过程中,相关涉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 前期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债权债务纠纷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金融借款、担保等事项相关诉讼仲裁案件(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现将诉讼相关进展说明如下:

  (1)(2021)津03民初2136号

  因未能依照判决及时履行相应还款义务,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2)津03执122号),鑫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租赁”)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三日内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目前正就后续执行方案与鑫源租赁进行持续沟通,公司将就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1)沪0101 民初24586 号

  因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未能依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及时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公司及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水沂清”)于2022年3月15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2)沪0101执1758号)要求公司及沂水沂清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租赁”)偿还未付租金21,555,883元并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目前正就后续执行方案与海通租赁进行持续沟通,公司将就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1)鄂05民初45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宜昌分行”)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清偿贷款本金及相关罚息377,147,265.63元,并以本金37,7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15625%支付逾期利息,同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乌海启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通辽市启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目前公司子公司宜昌浦华长江水务有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尚处在股权冻结状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正就上述事项与民生宜昌分行积极沟通。

  2、清远东江仲裁事项进展

  (1)清远东江股权收购背景情况

  2016 年4 月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再生”)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签署了《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2016年8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启迪再生收购清远东江前的2015年度第三、第四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种类和数量进行复核,发现清远东江在2015年第三、第四季度存在拆解处理疑似仿制废弃电器并申请基金补贴的行为。2016年10月28日,清远东江收到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暂停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的通知》,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审核被暂停。为推进上述事项解决,启迪再生与东江环保于2020年1月22日签订了《确认函》(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订〈确认函〉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再生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请关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争议仲裁申请,并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2020)沪仲案字第3835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2])。

  (2)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下发的《裁决书》[(2020)沪仲案字第3835 号],裁决如下:

  申请人: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①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债务抵销后的损害赔偿款人民币27,733,469.21 元。

  ②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16 年度截止至8月末的基金补贴款损失额人民币26,340,330 元。

  ③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000,000 元。

  ④对于申请人的其余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⑤本案仲裁费人民币460,820 元(已由申请人预缴),应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60,820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400,000 元;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00,000 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件为终局裁决,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履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累计未结诉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26.6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7%,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或调解谈判过程中(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风险提示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影响尚待进一步确认,公司及将持续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以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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