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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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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1 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完毕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因硅巢项目研发和进一步扩大生产投资资金需求,以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74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9,371,700股。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高学明先生自2022年1月4日至5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57.16万股,减持计划实施过半。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情况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高学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高学林先生于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141.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1%。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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