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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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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3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09名,代表股份6,356,478,1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384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801名,代表股份779,828,0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66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名,代表股份5,357,571,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79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85名,代表股份998,906,3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89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356,397,49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87%;反对72,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1%;弃权8,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1%。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55,657,8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71%;反对73,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747,1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8%。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55,658,4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71%;反对72,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1%;弃权747,1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8%。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55,658,4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71%;反对72,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1%;弃权747,1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8%。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088,727,668.02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1,327,891,058.77元,减去2020年度现金分红7,474,733,752.00元,加回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未支付的分红16,676,345.10 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958,561,319.89元。截止 2021 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148,877,451.52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958,561,319.89元。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433,208,7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89,887,847.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6,355,652,0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70%;反对76,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750,1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79,001,83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1%;反对76,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97%;弃权750,17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55,651,6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70%;反对7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752,9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79,001,43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0%;反对73,6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94%;弃权752,97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49,539,4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908%;反对6,185,74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73%;弃权752,9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72,889,291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2%;反对6,185,744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7932%;弃权752,97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龚虹嘉、胡扬忠、邬伟琪,持股共计5,125,855,01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29,798,51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330%;反对7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60%;弃权751,0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1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79,003,33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2%;反对73,6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94%;弃权751,07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55,646,6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69%;反对85,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3%;弃权746,4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0,523,77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17%;反对25,208,9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3966%;弃权745,4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7%。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55,645,1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69%;反对87,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4%;弃权745,4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7%。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0,420,37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01%;反对25,304,4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3981%;弃权753,3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53,770,184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85%;反对25,304,451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2449%;弃权753,37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张帆影、苏致富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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