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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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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现根据有关规定,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7需逐项表决,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

  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5月19日 16:0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 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邮编:528463,传真:0760-8628358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江

  2、联系电话:0760-86893816

  3、传真号码:0760-86283580

  4、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4”,投票简称为“和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开始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5月13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22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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