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油天宝集团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上海中油天宝钢管有限公司9500万元股权质押给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合同编号为:ZZ502014035)。经(2014)辽民二初字第0006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对沈阳中油天宝集团石油装备有限公司质押的9500万元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未经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转让、拍卖、变卖、再质押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该股权。如涉及处置上述股权以及与股权的权利义务相关的事项,均需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商谈。
特此公告。
公告人: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