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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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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2-02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凤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杨明先生、独立董事杨淑娥女士、独立董事狄小华先生、独立董事黄学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监事会主席崔建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茜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5,265,1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431,822.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2.3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0议案名称:《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销售电力自动化产品及提供信息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水电自动化产品及工程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风电等工程项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销售一次设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向扬州国电南自开关有限公司销售电网自动化产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向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电网自动化产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向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8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提供租赁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9议案名称:向扬州国电南自开关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0议案名称: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购买商品、材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1议案名称:向扬州国电南自开关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材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2议案名称:接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的劳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3议案名称:接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租赁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审议议案9.01、9.02、9.03、9.04、9.08、9.10、9.12、9.13、10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即 379,295,472 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2、议案14至议案17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14至议案17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会议,未参与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艳红、万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2-02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国电南自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12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后认为:在自查期间,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对公司股票的交易决策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国电南自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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