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68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259,8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8%;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7日,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9号)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701,544股,上述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并严格按照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6.43元/股,发行股数8,259,846股,募集资金总额466,103,109.78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4位,本次发行配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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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新增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于2021年1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所持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11月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非公开发行股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259,846股,总股本由96,618,085股增至104,877,931股。本次限售股上市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259,8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8%;
3、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68户;
4、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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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股本结构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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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本结构变动前及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全部发行对象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该类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明德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