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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川科技”)于2022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天健审[2022]5563号《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14,056.70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该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157.6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阜财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30日

  至2022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阜财路9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鹏、吴婷楠

  联系电话:0570-7117888(转8039)

  邮箱:hcfaxp@hcfa.cn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阜财路9号

  (四)特别提醒: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配合完成现场签到、出示“健康码”和 “行程码”、接受检测体温等防疫工作,近14天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请务必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将无法参会。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于 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余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余群先生获聘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余群先生,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历,2003年6月至2013年6月担任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担任天地金佰汇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金佰汇金融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担任快鱼服饰有限公司财务管控部负责人,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除通过衢州禾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衢州禾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余群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0-7117888(转8039)

  传真:0570-7882868

  办公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阜财路9号

  邮政编码:324400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57.6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40.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0.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650.07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2]1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40.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0.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650.07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57.6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7.6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157.6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于 2022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40.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0.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650.0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2]15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于 2022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56.7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菲灵”)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杭州研究院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40.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0.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650.0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2]1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浙江菲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公司的募投项目中“杭州研究院项目”系通过浙江菲灵实施,公司拟以14,056.70万元募集资金向浙江菲灵增资14,056.70万元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将直接汇入浙江菲灵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增资完成后浙江菲灵的注册资本为16,056.70万元,浙江菲灵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二)增资对象的财务情况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浙江菲灵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浙江菲灵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56.70万元向浙江菲灵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杭州研究院项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进行增资,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14,056.7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9,279,460.0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594,346.06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40.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0.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650.07万元。

  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5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未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5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9,279,460.03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为满足现阶段流动资金需求,拟以募集资金69,279,460.0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5563号《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6,900,905.61元,截至2022年5月5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594,346.06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4,594,346.06元。

  上述事项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5563号《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9,279,460.0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594,346.06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天健审[2022]5563号《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5563号《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5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禾川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5563号《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76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的编号为天健验[2022]156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325.3668万股变更为15,101.366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1,325.3668万元变更为15,101.3668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公司拟根据上市修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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