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北京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290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曹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张健福先生、董事郑婉腾女士、王伟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田楚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张健福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1-3 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共有0 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莉、李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2-027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4月21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4月2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2022年4月22日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8日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0)及公司2022年5月6日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5)。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全体核查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