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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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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2-036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关于提名葛扬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同意葛扬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批准本公司与葛先生签订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年酬金为人民币9万元(税后),并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

  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葛扬先生,1962年6月生,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大学China Political Economy (中国政治经济学) 执行主编。兼任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苏省质量协会副会长、江苏省住建厅专家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经济问题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出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经济转型期公有制产权制度的演化与解释》等等学术著作20余部。在《经济研究》、《求是》、《金融研究》、《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家》等杂志上发表论文100余篇。曾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华优秀图书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国家社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主持以及参加过国家重大、重点及省级社科项目20余项。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2-037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林辉先生的辞呈。林辉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辉先生辞职后,独立董事占比将未达到本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林辉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开始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林辉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在完善公司治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公司对林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2-03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十八期、第十九期超短期

  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0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576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0年10月16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455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1年11月1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2年5月9日,本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22年5月10日,本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1、2022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

  2、2022年度第十九期超短期融资券

  ■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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