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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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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业务覆盖医药全产业链,以医药工业为主导,并拓展到医药商业、医美和大健康领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本公司关联方,发生药品研发技术服务、药品采购、药品销售代理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与各关联企业间发生的日常采购商品交易额为28,962.90万元;日常销售货物交易额为12,606.02万元;接受劳务(含技术服务、会务服务)交易额为4,657.58万元;提供劳务(含药品生产及推广服务、动力费等)金额1,885.84万元;房产租赁及租出日常关联交易额为342.28万元。上述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8,454.62万元,其中与中国远大集团关联企业交易额为25,399.75万元,与华东医药集团关联企业交易额为35.68万元,与其它关联企业交易额为23,019.19万元。

  以公司2021年及以往年度的关联交易为参考,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做出预测。2022年度内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62,152.42万元,其中与中国远大集团关联企业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为34,196.00万元,与其它关联企业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为27,956.42万元。

  本次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吕梁、牛战旗、亢伟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分别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注1:因2021年度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元,且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故以中国远大集团其他10家下属企业(不含本类别中已经披露的中国远大集团关联方)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注2:由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进行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1.77%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原油、燃料油、化工产品、纸浆及其他商品的销售;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与咨询;企业管理与咨询;技术与信息的开发、转让、培训、咨询服务;组织文化交流、展览展示活动。

  公司医药商业2021年药品批发业务涉及到的采购、经销、代理以及技术服务、场地租赁客户中涉及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武汉远大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云南雷允上理想药业有限公司、广东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杭州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上述企业均为远大集团或其关联方下属的医药企业。

  (1)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增辉

  注册资本:3.2亿元

  住所:成都高新区中和镇姐儿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2368620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85年08月12日

  经营范围:销售本公司产品;技术和货物进出口;血液制品与生物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生产冻干粉针剂、颗粒剂、丸剂(浓缩丸)、酊剂(外用)、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Ⅸ、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Ⅷ)](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2,483.22万元,净利润为38,608.48万元,总资产为495,617.52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33,799.54万元。

  (2)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邦国

  注册资本:9720.02万元

  住所:苏州高新区横山路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137751761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03月31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中西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用品;仓储货运服务;批发零售:非危险化工产品、化妆品;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0,837.53万元,净利润为251.52万元,总资产为130,001.65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0,775.23万元。

  (3)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邦国

  注册资本:5320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常熟市深圳路9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703672823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8年10月09日

  经营范围: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142.61万元,净利润为144.86万元,总资产为22,382.07万元,期末净资产为6,875.51万元。

  (4)广东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泽明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60号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568264092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27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液,酊剂(含外用),原料药,口服溶液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以上项目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地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1,729.53万元,净利润为233.97万元,总资产为20,570.28万元,期末净资产为-9,511.70万元。

  (5)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邦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前进大街火炬路833号;(另生产地址:长春市隆北路12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3880532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5年01月25日

  经营范围:长春市前进大街火炬路833号: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凝血酶冻干粉、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长春市隆北路1288号:糖浆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合剂生产(以上各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8,573.18万元,净利润为1,493.52万元,总资产为35,650.35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037.62万元。

  (6)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晓峰

  注册资本:47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硚口区硚口路160号1幢23层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07162257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时间:1990年02月24日

  经营范围: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0,895.21万元,净利润为151,692.27万元,总资产为613,883.24万元,期末净资产为451,985.91万元。

  (7)武汉远大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进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第1幢23层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565562385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30日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一、二、三类、日用品、化妆品、包装材料批发兼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市场调研;会议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1,974.31万元,净利润为-3,611.63万元,总资产为55,821.00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8,801.37万元。

  (8)云南雷允上理想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士君

  注册资本:2028万元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环兴街3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22604220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6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 生产和销售肾衰宁胶囊. 肾脏病药物及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其他药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5,358.53万元,净利润为3,277.55  万元,总资产为25,948.99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4,692.82万元。

  (9)杭州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增辉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3号(标准厂房14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768228184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08日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生物工程产品(片剂、散剂和胶囊剂)(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服务:食品技术开发;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0,637.31万元,净利润为4,744.86  万元,总资产为83,190.57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1,036.74万元。

  (10)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百忠

  注册资本:9271.17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蓬莱市金创路1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39296516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2年06月07日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颗粒剂、气雾剂、硬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喷雾剂、冻干粉针剂、散剂、原料药(富马酸氯马斯汀、细辛脑、矛头蝮蛇血凝酶、奥扎格雷、西洛他唑、盐酸雷莫司琼、枸橼酸钙、聚苯乙烯磺酸镧)(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中西成药及新产品的研发;农副产品收购(不含粮食批发);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6,485.89万元,净利润为8,651.00  万元,总资产为91,042.46万元,期末净资产为47,688.35万元。

  (11)北京远大九和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芳玲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京保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63379631XD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05月16日

  经营范围:生产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软胶囊剂;销售化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健康咨询(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6,184.20万元,净利润为14,899.62万元,总资产为40,598.91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0,987.05万元。

  (12)西安远大新碑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小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01号兰蒂斯城18号楼2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294305175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3年02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3,439.49万元,净利润为696.82  万元,总资产为36,148.24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5,52.91万元。

  (13)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邦国

  注册资本:3080万元人民币

  住所: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槐路1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0711133379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09月16日

  经营范围:原料药、生化制剂、针剂、片剂、软膏、胶囊、栓剂、滴眼剂、胶浆剂、口服液、滴丸、滋补营养剂、添加剂、化妆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225.89万元,净利润为464.81万元,总资产为14,623.70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734.73万元。

  以上13家企业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该13家企业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或关联企业。

  2、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16.46%股权,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属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配制酒、袋装茶、阿胶制品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实业投资;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包装材料,医药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公司2021年在采购药品、劳务和动力服务、场地租赁等业务上与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华东医药集团贵州中药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经营性业务往来。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贵州中药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杨光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凯里经济开发区民族医药产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1MA6DKFUT8R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2月05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中药材种苗繁育、中药材种植及技术推广、咨询、开发成果转让;中药材购销;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抗生素、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购销;农产品、中药材开发、初加工;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民族医药、保健用品研发、加工、销售;网上销售。)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92.16万元,净利润为-413万元,总资产为2,487.24万元,期末净资产为479.72万元。

  关联方关系:杭州华东医药集团贵州中药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企业。

  3、其他关联方介绍

  (1)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邦良

  注册资本:670.8万美元

  住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09130315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注射剂, 原料药(按医药管理部门批准项目);生物医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三类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的生产(限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分公司生产);批发、零售:第III类、第II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限骨科植入物)(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物业管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2,594.68万元,净利润为11,920.41万元,总资产为114,771.85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70,740.39 万元。

  关联关系: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副总经理吴晖在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故构成关联关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李阅东2021年8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李阅东辞任公司董事之前在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自董事职务终止之日起12个月内该董事现所任董事职务的公司仍将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故构成关联关系。

  (2)杭州汤养元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瑶瑶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323号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577325918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1-07-11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限一类),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化妆品,消毒用品;服务:非医疗性健康知识咨询,仓储(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738.93万元,净利润为259.75万元,总资产为4,583.07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497.31万元。

  关联关系:杭州汤养元医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故构成关联关系。

  (3)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开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1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065650610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3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393.74万元,净利润为-953.78万元,总资产为19,985.24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9,346.02 万元。

  关联关系: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副总经理吴晖在该公司兼任董事职务,故构成关联关系。

  (4)杭州君澜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建耀

  注册资本:1112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870号3幢2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31131793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4年08月07日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消杀用品,化妆品;食品经营;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营销策划,承办会展,市场调查,公关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825.34万元,净利润为4,208.77万元,总资产为23,715.27万元,期末净资产15,102.63万元。

  关联关系:杭州君澜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故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两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和销售按照同类原辅包材和药品的市场价格定价,与公司其他客户和供应商定价政策一致;技术服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水、电、气等动力费用代垫,按实际价格进行结算;劳动力租赁参照市场平均劳动力薪资水平;房屋租赁主要参照同类市场价格水平。

  四、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情况

  1、本公司以前年度与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已就有关产品技术服务签署了有关意向和协议,部分将于2022年继续实施并结算。

  2、本公司目前与关联方发生的绝大多数关联采购与销售未签署专门的关联交易协议,而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与相关的供应商、销售商签署相应的购销合同。若今后在正式实施过程中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必要性、连续性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主要发生药品、中药材或原料药等的采购和销售业务及研发相关技术服务,公司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这些交易都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公司进行劳务、动力费和技术服务等交易,以及与关联公司进行劳动力、房屋等资产租赁交易,有利于集约、充分利用各种经营性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最大程度创造效益。预计公司2022年度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本着就公平竞争、按质论价、保障供应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供应商采购原材物料和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且长期以来与相关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总额与预计总额不存在较大差异,基本符合公司预计。在对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书面表决时,各关联董事都进行了回避表决,也不存在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吕梁、亢伟、牛战旗、朱飞鹏、叶波、朱亮6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候选人简历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高向东、王如伟、杨岚3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独立董事人数总计未低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候选人简历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关联董事吕梁、亢伟、牛战旗、杨岚、朱亮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6名,实际参加监事6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白新华、周砚武、秦云、董吉琴4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吕梁、亢伟、牛战旗、朱飞鹏、叶波、朱亮6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向东、王如伟、杨岚3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相关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拟聘独立董事人数总计未低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杨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已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4、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梁先生简历

  吕梁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任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7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6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26日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吕梁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吕梁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吕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亢伟女士简历

  亢伟女士,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远大集团财务管理本部贸易处经理、资金处经理、财务管理经理;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远大集团财务总裁。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亢伟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亢伟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亢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牛战旗先生简历

  牛战旗先生,1967年出生,药剂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承德市技术监督局技术研究员、河北制药集团研究所副所长、石药集团技术开发部经理、石药集团欧意药业医学部经理、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副总经理、石药集团高级研发总监;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副总裁兼研发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执行总裁;2018年11月至今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总裁。2016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牛战旗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牛战旗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牛战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朱飞鹏先生简历

  朱飞鹏先生,1966年出生,细胞药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员、审评三室主任、呼吸及肿瘤适应症主审。2021年3月至今,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副总裁。

  截止目前,朱飞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飞鹏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朱飞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5、叶波先生简历

  叶波先生,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客户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行总部经理;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副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叶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波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叶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6、朱亮先生简历

  朱亮先生,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管、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担任本公司监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朱亮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亮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朱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岚女士简历

  杨岚女士,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历任于贵阳市审计局、珠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广东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高级经理、广州证券创新投资公司财务总监及投资总监;现任珠海中广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广东立信嘉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7年4月27日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杨岚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岚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岚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高向东女士简历

  高向东女士,196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药科大学生物制药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2021年4月至今,任中国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

  截止目前,高向东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向东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向东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王如伟先生简历

  王如伟先生,1967年出生,日本国立岛根大学医学博士,教授级高工、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曾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六院业务副院长,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嘉和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等职务。2010年至今任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现任杭州泰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王如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如伟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如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提名白新华、周砚武、秦云、董吉琴4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2、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白新华女士简历

  白新华女士,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市审计局助理审计师,中国远大集团财务管理本部会计经理、监审部审计经理,现任中国远大集团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白新华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白新华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白新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秦云女士简历

  秦云女士,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北京首钢总医院内科主治医师、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医药代表、美国礼来亚洲公司北京办事处高级医药代表、中国医药外贸总公司销售分公司产品部主管;2002年就职于中国远大集团,历任医药事业部项目经理、医药集团管理总部运营部业务总监,现任中国远大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业务总监。2006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秦云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云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秦云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周砚武先生简历

  周砚武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处助理会计师、北京市国强技术公司总经理助理、伊来克斯(中国)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00年就职于中国远大集团,历任财务管理本部会计经理、财务经理、监审部副总经理、中国远大(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周砚武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砚武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砚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董吉琴女士简历

  董吉琴女士,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浙江海洋学院萧山分院财务科科员、杭州市萧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贸科科员、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科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部长。

  截止目前,董吉琴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吉琴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董吉琴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

  监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11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董事津贴方案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监事津贴方案适用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

  二、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津贴方案和监事津贴方案分别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实际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方案标准

  (一)董事津贴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分管业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分管的业务或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

  2、其他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分管业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3万元/年(税前)。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津贴方案

  1、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万元/年(税前)。

  2、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事项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按年支付。

  2、上述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董事津贴、监事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董事津贴、监事津贴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向东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3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如伟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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