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鉴于目前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视频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鉴于目前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公司在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设视频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游爱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5,325,0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6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5,239,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5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8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8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9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5,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5,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5,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5,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5,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5,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4,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5,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4,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79,005,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本议案关联股东杨建堂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253,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3%;反对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19%;反对7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5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5,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95,325,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14.01.候选人:补选游爱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95,239,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5,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补选游爱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5,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7%。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15.01.候选人:补选游志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95,239,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5,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补选游志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5,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定辉、柴崚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