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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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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5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77,539,2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6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5,568,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07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70,9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4,251,8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80,9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970,9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0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31,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4,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3%;反对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5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1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为、张丙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5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定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及岗位发生变化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9,575股,因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考核评级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规定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6,495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计176,07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14%,回购价格为11.20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7,926,796股变减至127,750,726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27,926,796元变减至127,750,726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2、申报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6月24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3、联系人:牛朋飞、刘艳

  4、联系电话:010-688099559

  5、传真: 010-68800097

  6、电子邮箱:ir@zydd.com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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