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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齐铂金、谭秋桂、杨培琴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扩大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丛培红,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丛培红

  2022年 5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谭政  ,现就提名 丛培红 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 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 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签署):谭政

  2022年 5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培琴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培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培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杨培琴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培琴女士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杨培琴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杨培琴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公司董事会对杨培琴女士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丛培红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五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选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丛培红女士,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税务师、国际会计师公会会员(AAIA)、高级信用管理师、绩效评价师;历任北京中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北京中融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北京中鼎华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丛培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增加经营范围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扩大经营范围,增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全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经营范围。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以上议案中议案2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声迅股份,收件人石兵霞,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4

  2、投票简称:SXGF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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