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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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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6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10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辽宁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于2021年12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5亿元(人民币,下同)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从事防水材料、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建材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项目,该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预计7亿元,建设进度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二期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辽宁省大连市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大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5亿元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6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辽宁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于2021年12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5亿元(人民币,下同)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从事防水材料、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建材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项目,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预计7亿元,建设进度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二期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辽宁省大连市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大连东方雨虹”),并以大连东方雨虹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5亿元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复州湾街道山河建材产业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隔音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大连东方雨虹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主要从事防水材料、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建材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项目。

  3、项目用地:项目用地位于普湾经济区山河建材产业园,总规划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二期预留用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准确位置及用地面积以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需依法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程序取得,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标底或底价根据土地评估结果确定,土地出让期限等事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4、项目投资及效益:项目总投资预计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预计10亿元,达产后,预计年产值21亿元,税收预计9000万元。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预计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5亿元,主要从事节能保温材料、特种砂浆、真石漆等建材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达产后,预计年产值10亿元,税收4500万元。二期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

  5、项目建设进度:项目一期计划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项目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等事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辽宁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5亿元在辽宁省大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从事防水材料、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建材类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项目,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预计7亿元,建设进度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二期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大连市地处欧亚大陆东岸,辽东半岛南端,东濒黄海,西临渤海,是北方重要的港口、贸易、工业、金融及旅游城市,区位优势明显,先后获评“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殊荣,区位交通便捷、自然资源丰富、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大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大连市在自然资源、区位交通、营商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此外,华北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进度、产值、税收、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6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形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A座7层7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8、议案10-17、议案19-2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7、议案9、议案18、议案21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11项议案、第12项议案、第13项议案、第14项议案、第15项议案、第16项议案、第17项议案、第18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述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股东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外,还需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股东大会现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体温检测、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及通信行程卡等,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及近期行程。请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5月11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通知内容),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按照通知要求提前登记防疫信息、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并在往返途中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59031997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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