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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吴建明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6名,代表股份420,664,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449%。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419,071,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03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1,593,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5%。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49,068,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出席或列席会议方式包含视频方式。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最终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0,018,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4%;反对646,28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6%;弃权0股。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0,597,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0股。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0,597,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0股。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0,597,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0股。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0,597,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0股。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597,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0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0%;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0股。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597,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64,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2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0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0%;反对64,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弃权3,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0,597,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00,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0%;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弃权0股。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597,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0股。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变动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597,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0股。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调整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763,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5%;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514,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2%;反对67,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8%;弃权0股。

  其中,关联股东共持有股份132,833,640股,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600,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64,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03,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6%;反对64,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弃权0股。

  (十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建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0,017,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420,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11%。

  (2)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刚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0,020,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424,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74%。

  (3)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孙胜友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0,020,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424,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74%。

  (十四)、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拥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0,020,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424,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74%。

  (2)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静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0,020,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424,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74%。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顾革新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20,020,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424,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74%。

  (2)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李春燕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20,050,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454,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5%。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黄浩、唐娜两位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同日下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其中孙胜友先生、张拥军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选的吴建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吴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同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吴建明先生、吴刚先生、孙胜友先生、张拥军先生(独立董事)、郭静娟女士(独立董事)担任,其中吴建明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张拥军先生(独立董事)、郭静娟女士(独立董事)、孙胜友先生担任,其中张拥军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张拥军先生(独立董事)、郭静娟女士(独立董事)、吴建明先生担任,张拥军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并且其中一名董事具备会计和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拥军先生(独立董事)、郭静娟女士(独立董事)、吴刚先生担任,其中郭静娟女士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吴建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吴刚先生、徐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徐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聘任吴刚先生的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聘任徐鸽先生的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聘任徐敏女士的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徐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鸽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徐鸽先生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电子邮箱:yhdm@yinhe.com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决定聘任冯熠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冯熠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冯熠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电子邮箱:fengyi@yinhe.com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按照每月6000元(含税)发放独立董事张拥军及郭静娟的劳务报酬,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变动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代简历

  吴建明先生:1960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职于南通无线电厂、张家港市电子计算机厂、银河电子集团。2000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并兼任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吴建明先生曾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技术改造先进个人、江苏省技术创新先进个人、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创新企业家,并担任张家港市人大代表、苏州市人大代表、苏州市政府专家咨询团成员。

  截止目前,吴建明先生持有本公司0.58%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除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刚先生:1975年生,本科学历,律师资格。曾任职于银河电子集团、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2000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截止目前,吴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9%股权,通过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0.10%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孙胜友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会计师。曾任国祯能源集团审计部经理、安徽生物制药(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安徽华泰集团投资总监、安徽华冷食品公司董事长、兼任洛阳嘉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截止目前,孙胜友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通过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0.07%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拥军先生:1962年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工作原北空运输团、原陆航8团。曾任原陆航装备局副局长、陆航学院副院长(正师),2017年12月已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张拥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郭静娟女士:1965年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正大富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沙洲职业工学院副教授、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郭静娟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徐鸽先生:1986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8年7月至今在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任职,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徐鸽先生已于2012年7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徐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通过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0.03%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徐敏女士:1968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曾先后任职于张家港市电子计算机厂、银河电子集团。2000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目前主要负责公司财务部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徐敏女士持有本公司0.12%股权,通过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0.03%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冯熠先生:1994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5年7月至今在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任职,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冯熠先生已于2015年3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目前,冯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新一届监事会同日下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其中李春燕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选的顾革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致同意选举顾革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原监事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变动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9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顾革新,男,1968年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张家港市第二机械厂、张家港市精细化学品厂、张家港市恒立电工有限公司,曾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银河电子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张家港银河龙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顾革新先生持有本公司0.43%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除外)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革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代大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代大河先生:1982年生,本科学历。自2006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截止目前,代大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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