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实际控制人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蒙娜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解除质押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2、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持有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蒙娜丽莎”)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共4项,具体情况如下:

  ■

  注: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成果,目前已在产品生产中应用。专利的取得和应用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11月24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人民币11,000万元(含)-人民币2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9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5月6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19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1,512,375.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14,778,297股的25%(即3,694,57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