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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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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至2022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3、4、5、6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石建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第3、4、5、6项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4、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4日8: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3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号码:0575-86563888-8288

  2、联系人:王语彤

  3、电子邮箱:shc@zjshc.com

  4、其他事项: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资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0,投票简称:三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6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控股”)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悉三花控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三花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057,245,749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4%。本次股份质押后,三花控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90,708,16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7.50%,占公司总股本的8.10%。

  截至本公告日,三花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亚波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852,024,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7%,其中,三花控股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90,708,169股,占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5.70%,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亚波先生未进行股份质押。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4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将于2022年5月11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将在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进行,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6.9615元/股。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8,450股,回购价格为6.9615元/股。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平稳快速提升,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配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调动境外工作的核心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平稳快速提升,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按照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增值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

  增值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和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和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律师、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因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等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4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将于2022年5月11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将在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进行,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6.9615元/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844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数量为4,434,300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8,450股,回购价格为6.9615元/股。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设计并不涉及专业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可以不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鉴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并不涉及专业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可以不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年2月4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91,099,308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22,199,060股后的3,568,900,2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P=[(9.85-0.15)/(1+0.3)-0.1]-0.25-0.15≈6.9615元/股。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2月24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2月23日届满。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

  注1: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

  注2:对标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各对标公司年报公布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准。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约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为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1]不低于17%,或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80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2]水平。”

  由下表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98%,高于对标公司同期80分位水平。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五、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股数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4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4,434,300股。具体如下:

  ■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844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达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三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七、独立董事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鉴于公司将于2022年5月11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将在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进行,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6.9615元/股。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

  2、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4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共4,434,300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84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4,434,3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八、监事会发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将于2022年5月11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将在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进行,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6.9615元/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844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数量为4,434,300股。

  九、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等待期已届满,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6名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8,45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3,591,065,608股减少至3,590,797,158。注册资本由3,591,065,608元减少至3,590,797,15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68,450股。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约为186.88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8,450股,回购价格为6.9615元/股。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0年2月4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8,450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若公司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P=[(9.85-0.15)/(1+0.3)-0.1]-0.25-0.15≈6.9615元/股。本次调整将在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进行。

  综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9615元/股,拟用于回购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186.88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68,45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8,450股,回购价格为6.9615元/股。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8,450股,回购价格为6.9615元/股。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石建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拟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征集人石建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仅对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股票代码:002050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董事会秘书:胡凯程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

  邮编:312532

  公司电话:0575-86255360

  公司传真:0575-86563888-8288

  公司网址:http://www.zjshc.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如下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同时登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石建辉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长江商学院、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硕士。曾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现任浙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小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CEO。202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对《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4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

  收件人:三花智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532

  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0575-86563888-82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制作相关文件,并将授权委托书连同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石建辉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全文、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的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石建辉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漏选无效。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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